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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城镇化与劳动就业

1999-03-22 来源:光明日报 王晓霞 我有话说

小城镇最为突出的功能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随着农村人口的快速增长和耕地的日益减少,有些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游离出来。来自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巨大压力将成为导致经济和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根源。而小城镇的建立则能起到逐步释放这种压力的安全阀的作用。

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向外转移,而大中城市的吸纳能力又相对有限,缺乏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提供充分就业、收入、住房及各种城市基础设施的能力。发展小城镇则能够为民工潮构筑第一级“蓄水池”。可以说,中国小城镇的发展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仍然存在的状态下,开辟了一条中国城市化的特殊道路,同时也为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开辟了思路,其最终结果将达到城乡交流和融合。

小城镇能满足农民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农民在实现温饱以后,对摆脱落后有强烈的愿望,有关部门应该对农民参与现代化进程能力有充分的估计。目前我国大城市对农村的经济辐射和文化影响大多通过小城镇来实现。小城镇起步快,可以使城乡之间的人员、物资、资金和信息等方面的联系和交流频繁,还可以有效地避免“城市病”和过度城市化现象,容易为农民迁居城镇提供机会。小城镇不仅是农村工业发展的依托,也是整个农村社会转型的基础。小城镇依靠其自身在农村的区位优势,为乡镇企业发展培育着市场网络和服务体系,并使其逐步走向规模化,成为生产、服务、娱乐、教育以及信息辐射的中心,将现代城市文明向农村扩散。

发展小城镇可以增加农村本身的就业容量,实行就地消化。这种“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大、中城市)”的中国农村工业模式,也有助于减弱农民由于社会和经济地位的差距及文化落差所导致的不平衡。外流的农村劳动力大多年轻又有一定的文化,把他们留在当地则可以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当地小城镇的发展做贡献。

发展小城镇能间接地缓解城市就业紧张状况。小城镇发展不仅可以解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而且,通过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对大中城市就业的压力。大中城市要积极引导城市富余劳动力克服传统择业观念,鼓励一部分城市人流向小城镇和乡镇企业。一方面可以分流城市的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为城市向农村转移资金、技术和人才开辟广阔的市场。

加快建设新型小城镇,充分实现小城镇的功能。发展小城镇不仅可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防止大城市人口的过分集中,也可以建立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社会与经济纽带。我国许多建制镇缺乏作为城市的一般特点,尤其是在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及行政管理方面,这直接关系到小城镇的发展。同时,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已成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象征,维持着城乡封闭的格局和城乡差别。因此必须加快发展小城镇,特别要充分实现它吸纳人口的功能。小城镇应该建立新型、开放的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在城镇定居,以改变其吸纳人口不足的缺陷,使“离土不离乡”式的转移成为一种劳动力转移形式。要给那些有活力的小城镇提供城市建设空间、产业升级条件。我国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要以交通运输枢纽、资源和原料、有利的地理环境及历史文化优势等为基础。内地及边远农村可以以乡镇企业为龙头,促进农业人口就地农转非,沿海地区可以建设沿江、沿路、沿边的城镇群,利用这些优势发展城镇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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